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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奇闻!黄梅县一处“假房子”办出了真房产证,谁之过?

2018-02-01

作者 遗爱网


房子是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梦想

生活中无论刮风下雨,家永远是我们的归宿


而黄冈郭先生却遇到一件奇葩事,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几十万买了一个商品房,并且已办理不动产证。然而就是这个证件齐全的房子,不仅没能挡风遮雨,竟然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假房子”。


现如今网络上都是办证严,办证难的各种新闻,这还是第一次出现“假房子”办出了真证的奇葩事,奇葩事背后又有哪些故事?哪些部门和哪些人又应该为如此奇葩事担责呢?

请看遗爱网【特别关注】第二期《奇闻!黄梅县一处“假房子”办出了真房产证,谁之过?


高兴买房,成功办证


郭先生于2017年5月2日通过中介公司在黄梅县西池天下(开发商为湖北鑫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3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套位于16楼(顶层)的商品房,其中首付款15万元,银行按揭18万元,共计33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116.83平方米,一切都很正常且正常办理了不动产证。


上图:看房时的照片


上图:不动产登记证

装修时发现异常,房屋竟然没有封顶

郭先生一家人高高兴兴准备装修时,装修工人在施工的过程发现了这个房子的异常,这个房子竟根本没有封顶,屋顶是用钢结构搭建了一个顶,并赶紧告诉了郭先生。


郭先生开始还并不相信,直到第二天下大雨,郭先生进屋后发现屋内严重漏水,地板多处被浸湿,墙壁上许多地方出现裂痕,次卧的屋顶破了一个大洞,透过洞口竟真的发现该房屋并没有封顶。


郭先生很是困扰,一个没有封顶的房子,是怎么能办下证来的呢?相关部门是如何履职的呢?

房屋现状

质检站:钢构部分属建设单位私自加层

郭先生随后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该房屋屋顶为钢构屋顶,存在局部渗漏水”,“屋面钢构部分属建筑单位私自加层,不在设计图纸范围,未报我单位监督备案”。



经查,该房屋为加盖层,属钢结构,层高6米左右,在3米处做吊顶处理,夹层中为水管等设施。说简单点就是属于“违建”,然而这样说又并不准确,因为“违建”办证是不予以受理的,也就是说不可能办证。

黄梅县房管局信访处理意见书


因此郭先生也走上了信访之路,黄梅县房管局也给出了信访处理意见书,但全文用心良苦,避重就轻。梳理之后大概表明了四点:


第一、首先是表明了该项目是规划局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委颁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其次房管局在实地勘察时就已经发现了存在违规建设第16层,在告知开发企业需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房管局认为规划局2010年2月4日颁发了证号为建字第2010-006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在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面积的基础上增补了630平方米),就是县规划局对该项目违规建设16层的处理,因此房管局才办理的房产证。


解读:此段内容的意思是,我们承认了部分事实,但要如果真要追责,规划局和住建局都脱不了干系。


第二、2015年12月21日,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执法局、法制办六部门一起召开了关于黄梅县几个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会议,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备忘录上记载“西池天下”项目由于建设早,该项目地块出让时容积率未明确。该项目地块出让时容积率未明确。仅在建设前规划部门对开发商的工程规划进行了许可,且该项目后期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安置等问题导致不能确定该项目是否超规划,超容积率。为解决群众正当诉求,维持社会稳定,黄梅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手续难以齐全的情况下,按历史遗留问题对该项目直接进行登记颁证。


解读:此段内容的意思是,我们同样承认部分事实,但要如果真要追责,这六部门都脱不了干系,并且上升到了社会稳定政治层面。但我们想反问的是,你就是再特殊情况,也不至于给没有屋顶的房子办证吧?并且会议纪要哪一句记录了该房屋可以不封顶就予以办证?更何况政府部门的会议纪要更需要遵纪守法吧?如今导致了业主不断信访不正是违背了维持社会稳定吗?


第三:目前,郭先生称已聘请律师,起诉了湖北鑫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响燕和湖北佳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胡胜光,黄梅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只待判决结果,同时,我局对你的信访事项在法院判决前尽力做好调解工作。


解读:此段内容的意思是,这是一个民事纠纷案件,只待法院判决结果,而事实上这很可能是一例典型的不作为或渎职案件。

 

第四:黄梅县房管局信访处理意见书结尾注明: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可是郭先生表示,1月31日到县政府申请复查,被拒绝受理了(有录音),县政府综合科工作人员说复查不归县政府负责。值得注意的是,房管局意见处理上明确提出是由县政府负责复查申请,但政府工作人员将此事推给信访办,信访办负责人却解释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他们不受理。郭先生认为此事通过法律程序的是状告开发商,但他信访的内容是投诉相关职权部门渎职。


解读:重新梳理整个事件,很多流程明显违规,事实清楚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违建房屋办了证),纪委部门应予以立案。

总结

昨天上午我们就此情况分别向黄冈市住建委、黄冈市房管局、黄冈市不动产中心有关领导同志作了简单汇报,相关领导均对无顶房屋成功办下了合法的证件表示无比惊讶,其中一位领导还表示就此类情况是自己入职数十年来闻所未闻的。

 

一套质量并未达标的违建商品房(“无顶”之房),竟然通过了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核成功办到了合法的证件并在市场上流通,给老百姓造成巨大的损失与伤害,相关部门却还不愿意承担责任。“无顶”之房,小孩子都知道不合法,却因为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有了合法身份,这是对法律的玷污,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辱没。希望纪委能予以介入,不能让一个疑似渎职案件变成普通的民事纠纷,不能让老百姓为职能部门犯下的错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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